剛剛
2023年徐州幼升小
小升初招生政策來了
??????
關于做好2023年
徐州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縣(市、區)教育(教體)局,局直屬各學校,有關民辦學校:
為貫徹落實《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教基廳〔2023〕1號)、《關于轉發教育部辦公廳做好 2023 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蘇教辦基函〔2023〕17 號)有關要求,鞏固招生改革成果,進一步促進教育公平,維護良好教育生態,助推義務教育“雙減”和規范民辦義務教育發展工作,推動基礎教育高質量發展,現就做好2023年全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原則
(一)落實責任、依法保障。各地要嚴格落實《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規定,切實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切實履行義務教育控輟保學法定職責,按照法律規定和國家有關要求,強化政府、學校、家庭和社會各方責任,確保義務教育入學“一個不少”。認真排查并嚴厲查處社會培訓機構以“國學班”“讀經班”“私塾”等形式替代義務教育的非法辦學行為,確保義務教育規范健康發展。
(二)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市教育局統籌管理和協調全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制定全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意見,組織實施市教育局直屬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市招生工作意見,科學制定區域義務教育招生工作實施方案,組織實施本地區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主城區民辦小學招生,按照辦學地址納入當地區教育行政部門的統一管理,招生計劃實行區級審批、市級備案制。
(三)相對就近、科學劃片。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要根據適齡學生人數、所在社區、學校分布、學校規模、交通狀況等因素,按照“學校劃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學”的總體目標,從當地實際出發,為每所公辦義務教育學??茖W劃定招生片區范圍并向社會公布。片區范圍確需調整的,要廣泛征求意見和科學評估,履行必要的決策程序和報批程序,確保招生工作平穩順利。
(四)公民同招、免試入學。全面實行公辦民辦學校同步招生,不得通過任何形式提前摸底爭搶生源,堅決杜絕提前招生和掐尖招生。不得超出教育行政部門規定增設限制條件,拒絕或變相拒絕義務教育適齡兒童少年報名。民辦學校招生納入審批地統一管理,公辦民辦學校同步登記報名、同步招生錄取、同步注冊學籍。所有學校都要嚴格遵守《義務教育法》免試入學規定,不得通過考試或變相考試選拔學生,不得以各類競賽、考試證書、榮譽證書、培訓證明等作為招生入學依據或參考。體育藝術類專門學校的招生方案須報審批的教育行政部門及相關部門審核同意后方可實施,可進行體育或藝術的術科測評,但不得組織文化科目考試。鼓勵各地出臺多孩子女同校就讀具體實施辦法,幫助解決家長接送不便問題。
(五)規范招生、均衡分班。電腦隨機派位招生由審批地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組織,具體操作規則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制定。電腦隨機派位錄取必須有公證機構或紀檢等部門參加,全程接受社會監督,派位結果實時向社會公開。嚴格均衡分班,不得以分層走班等形式變相分快慢班。堅持標準班額辦學,起始年級嚴格按照省定標準班額招生,堅決杜絕大班額。
(六)公開透明、陽光招生。依法公開招生入學工作信息,各地教育行政部門應向社會公布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實施方案及實施細則、所有公辦學校的報名入學辦法和民辦學校的招生方案(含招生計劃、招生范圍、招生方式、收費標準等)、學校招生入學工作咨詢及監督舉報電話、信訪接待部門地址等。學校應通過校園網、微信公眾號等多種途徑及時向社會公開招生的相關信息。
(七)統籌調劑、嚴格管理。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要統籌公民辦義務教育發展,按照規范民辦義務教育發展部署要求,進一步調整民辦義務教育在校生規模占比,不斷優化義務教育結構。要綜合生源情況、學校辦學規模和辦學條件,科學編制和下達招生計劃;從嚴控制存在大班額、大校額現象學校的招生計劃;公辦學校施教區內生源過多或生源嚴重不足的,由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制定方案統籌調劑。要嚴格招生計劃管理,按照學籍管理規定做好學籍注冊和管理,確保招生計劃、錄取名單、學籍注冊、實際在校就讀相一致。不得擅自為違規招收的學生和違規轉學的學生辦理學籍注冊、轉接手續。
二、招生辦法
(一)招生時間。各地于6月15日前發布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實施辦法,8月20日前完成招生錄取工作。各學校要按照當地教育行政部門規定的時間節點規范開展招生工作。學生家長要按照各縣(市、區)規定的報名時間,及時履行報名手續。凡未能在規定時間并提供完整有效材料報名入學的,要服從當地教育行政部門的統籌安排。
(二)入學條件。小學招生入學條件:年滿6周歲(2017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具有當地戶籍的適齡兒童和符合入學條件的外來經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初中招生入學條件:當地戶籍的小學應屆畢業生、其他未入學的適齡少年和符合入學條件的外來經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
(三)報名要求。具有當地戶籍的、符合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規定時間內持身份證、戶口簿、房產證明,報名初中學校的還須攜帶學生小學畢業證,按照當地教育部門規定的方式登記、報名,并接受資格審查。辦理報名手續的學生監護人要對提供的相關證件和登記信息的真實性負責,有關證件或登記信息存疑的,學校提請有關部門查證處理。
(四)公辦學校招生。公辦學校要嚴格按照就近入學要求,根據劃定的學區招收學生,采取登記入學或書面通知入學。堅持學生戶籍與法定監護人在同一戶籍、法定監護人的居住房產證明與實際居住地保持一致的基本原則,由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制定具體的公辦學校施教區學生確認辦法和特殊情況統籌安排辦法。公辦學校施教區內生源過多的,優先接納施教區內戶籍、房屋產權證與實際居住地一致的學生入學。熱點公辦小學、初中空余學額實行電腦隨機派位。
(五)民辦學校招生。民辦學校堅持屬地管理原則,在學校審批機關的轄地內招生,具體招生對象范圍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門明確。滿足審批地入學需求后仍有空余學額的,經市教育局批準可適當擴大范圍,但不得跨設區市招生。民辦學校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的,所有報名人員全部實行電腦隨機派位錄??;報名人數未超過招生計劃數的,一次性全部錄取。民辦九年一貫制學校其初中招生在保證小學直升需求后仍有余額,且多余名額少于報名人數的,也要采取電腦隨機派位方式錄取。
(六)殘障兒童入學。積極推進融合教育,優先采取普通學校隨班就讀的方式,就近安排輕度殘障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中、重度殘障兒童少年安排至特殊教育學校就讀。需專人護理、無法到校就讀的殘障兒童少年以到康復機構、殘疾人之家集中送教為主,有條件的地區提供送教上門服務。各地應依法對殘障兒童開展教育評估認定,明確科學安置方式并予以落實。
(七)外來經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外來經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要求在我市義務教育學校起始年級入學的,須提供以下證明材料:隨遷子女父母的居住證、身份證、家庭戶口簿;隨遷子女父母在徐州市經商務工證明(經商人員出具經營期已滿半年以上的工商營業執照,務工人員出具與用人單位簽訂的用工期已滿半年以上的勞動合同,其他從業人員出具自謀職業已滿半年以上的證明材料);隨遷子女父母在我市現居住地居住不少于半年的證明(已購房產的出具房產證明,租房居住的出具租賃合同原件、復印件和房產證明復印件);升入初中的還應出具學生的小學畢業證書。隨遷子女回戶籍所在地學校就讀的,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應依法予以統籌安排。轉入學校應在全國中小學生學籍管理信息系統中轉接學生學籍,轉入、轉出學校和雙方學校學籍主管部門應當分別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學生學籍轉接。
各縣(市、區)要按照“以流入地政府為主、以公辦學校為主”的原則,進一步健全義務教育學校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入學政策,全面清理取消不合規的隨遷子女入學證明材料及其時限要求,不得要求提供戶籍地無人監護等無謂證明材料,確保每一位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按時入學,平等接受義務教育。
(八)引進高層次人才及相關優撫對象子女入學。經評審認定引進的高層次人才的適齡子女在我市接受義務教育,按照市委、市政府《徐州市“555”引才工程實施方案》(徐委發〔2021〕15 號)相關規定安排入學。對烈士子女、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員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子女、因見義勇為死亡或者致殘人員的適齡子女等優撫對象,各地要細化入學操作程序,落實教育優待政策。優撫對象、高層次人才子女名單(國家規定不宜公開的除外)應在一定范圍內公示。
三、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細化工作舉措。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堅持人民立場、壓實工作責任,嚴格按照招生規定,堅持屬地管理、逐級壓實責任,進一步完善本地區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的政策措施,并將中小學招生管理工作納入辦學質量評價,強化績效考核。要成立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招生工作的領導與監督。各縣(市、區)的招生入學方案要于6月中旬報市教育局備案。
(二) 堅持正確導向,營造健康氛圍。各縣(市、區)要健全信息發布機制,對招生宣傳工作進行扎口管理。加強正面引導,與新聞宣傳部門和有關單位通力合作,在招生入學關鍵環節和關鍵時間,主動就核心政策、群眾關心的政策疑難點做好宣傳釋疑工作。各校要堅持正確育人導向,不得違規宣傳,更不得違規炒作。嚴格落實招生宣傳備案制,重要招生信息須經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后方可發布。各地各校要主動服務家長和學生,引導家長樹立科學教育理念,理性安排子女入學。做好輿情與風險防控,建立健全招生入學工作應急協調機制,加強風險研判,采取“一校一策”的方法,快速穩妥處置突發事件,扎實做好維護穩定、輿情引導等工作,確保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平穩有序。
(三)建立預警機制,完善資源配置。各縣(市、區)要加強對本地區學齡人口變化趨勢的預測分析,出現常住人口中適齡兒童逐年增加、學位供給緊張的情況,及時向社會發布預警報告,合理引導家長和社會預期。學位資源短缺的地區要綜合采取有力措施,因地制宜、因校施策,在新建學校、改擴建現有學校的同時,依托有條件的、辦學水平和群眾認可度較高的學校,積極挖潛擴容、擴大優質學位供給,確保適齡兒童就近入學。同時,要加快消除大班額辦學,遏制 “超大規?!睂W校。
(四)關注特殊群體,杜絕失學輟學。各縣(市、區)要切實做好殘障兒童、留守兒童、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孤兒、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等群體工作,加強關愛幫扶和教育資助。適齡兒童少年因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入學或者休學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提出申請,經學校審核后報當地縣級教育行政部門確認。強化政府、學校、家庭和社會各方責任,進一步完善對區域內適齡兒童行政督促入學制度,堅決守住不讓適齡兒童輟學的底線,確保應入盡入。要依托學籍管理系統,建立失學輟學適齡兒童少年工作臺帳;采用聯控聯保機制,健全控輟保學責任體系,努力將控輟的工作與責任落實到各級政府和相關責任人、每所學校和相關教師;完善動態監測、輟學報告和依法勸返等制度,推進控輟保學從動態清零向常態清零轉變。
(五)完善招生平臺,規范信息采集。各地要用好義務教育學校統一招生錄取信息平臺,推進區域內戶籍、房產、社保等入學相關信息共享,通過平臺逐步實現招生資訊發布、網上報名、信息采集、材料審核和區域內統一招生錄取等工作,切實為群眾提供便利,強化同步招生監管。要健全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登記制度,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原則,全面清理取消學前教育經歷、計劃生育證明、超過正常入學年齡證明等無謂證明材料。預防接種證明不作為入學報名前置條件,可在開學后及時要求學生提供。要按照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則,采集學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長姓名、聯系方式等必要信息,嚴禁采集學生家長職務和收入等信息。不得利用各類APP、小程序隨意反復采集學生相關信息。
(六)堅守紀律底線,規范招生秩序。各學校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強招生工作責任,嚴格遵守招生政策紀律,自覺維護正常招生秩序,全面落實省教育廳“十個嚴禁”的要求:嚴禁以各種方式阻止學生參加中考;嚴禁提前招生、無計劃招生、超計劃招生、違規跨區域招生、普通高中免試招生;嚴禁公辦學校參與舉辦的民辦學校以公辦學校名義招攬生源;嚴禁學校間混合招生、招生后違規辦理轉學;嚴禁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組織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考試,或采用社會培訓機構組織的考試結果作為招生依據;嚴禁以高額物質獎勵、免收學費、虛假宣傳等方式爭搶生源;嚴禁招收已被其他學校錄取的學生;嚴禁招收借讀生、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嚴禁收取擇校費、與招生入學掛鉤的贊助費以及跨學期收取學費;嚴禁公布、宣傳、炒作中高考“狀元”和升學率。
(七)明確責任主體,加強過程監管。各地要切實履行義務教育招生工作主體責任,嚴格執行政策,堅決貫徹落實省市招生紀律要求,建立完善招生入學監督工作機制,暢通舉報申訴受理機制,加強招生管理。要組織開展逐校督查,及時糾正和嚴肅查處各種違規違紀招生行為。教育督導部門要將中小學招生及入學工作作為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工作的階段性重點內容,適時對招生入學政策落實情況開展常規性督導。對于違規宣傳和違規違紀招生的學校,視情節輕重給予約談、通報批評、取消榮譽稱號、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等處罰。對于民辦學校,還將依照有關規定給予減少下一年度招生計劃、停止當年招生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證的處罰。對招生工作把關不嚴、監管不力、違規建立學籍的教育部門,依規依紀追究有關單位及當事人、責任人的責任。要執行督查通報制度,定期通報轄區內招生政策執行情況和入學工作組織實施情況,并報市教育局備案。
關于做好2023年徐州市區初中學校
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區教育(教體)局,局直屬各有關學校,市區有關民辦學校:
根據《關于做好2023年徐州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徐教〔2023〕21號)精神,為保證市區(不含銅山區、賈汪區,下同)初中學校招生工作規范有序進行,現將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招生報名
(一)報名時間
1.面向特定區域電腦派位招生報名。
①符合條件并選報徐州市第三十四中學、徐州市第三十六中學電腦派位的應屆小學畢業生,6月25日到對應學校進行現場報名。
②符合條件并選報擷秀初中面向新城區電腦派位的應屆小學畢業生,6月25日到擷秀初中現場報名。
2.第一階段報名。
①市區小學應屆畢業生,6月28日至30日由所在小學組織線上報名及確認,7月2日前完成上報。
②市區戶籍從外地返回就讀的和符合外來隨遷子女入學條件的非市區小學應屆畢業生,6月29日到所屬施教區公辦初中或相關民辦學校進行現場報名及確認。
3.第二階段報名。
7月8日,未被第一階段電腦派位學校錄取的學生到所屬施教區公辦初中報名。
(二)報名材料
1.市區戶籍小學畢業生到初中學?,F場報名或現場審核時須持材料:①學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身份證;②家庭戶口簿;③學生小學畢業證(非市區小學畢業生);④選擇施教區內公辦初中的,還須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以下統稱房產證)。
2.外來經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到初中學?,F場報名或現場審核時須持材料:①父母的居住證、身份證;②家庭戶口簿;③父母在徐州市經商務工證明(經商人員出具經營期已滿半年以上的工商營業執照,務工人員出具與用人單位簽訂的用工期已滿半年以上的勞動合同,其他從業人員出具自謀職業已滿半年以上的證明材料);④學生小學畢業證(非市區小學畢業生);⑤選擇施教區內公辦初中的,還須父母在市區現居住地居住不少于半年的證明(已購房產的出具房產證、租房居住的出具租賃合同和租住房屋的房產證復印件)。
(三)報名要求
1.每位學生在不同階段只能選報1所民辦初中或1所公辦初中,民辦初中與公辦初中不能兼報。所有報名經確認后,不得修改。
2.學生及家長須在規定時間內進行報名或參加現場材料審核(提供相關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因未按要求辦理導致無法入學的,將由當地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
二、招生錄取
(一) 面向特定區域電腦派位
1.部分公辦初中電腦派位。6月27日下午3點,徐州市第三十四中學、徐州市第三十六中學初中部電腦派位招生,公布錄取名單。
2.擷秀初中面向新城區電腦派位。6月27日下午3點,擷秀初中面向新城區電腦派位招生,公布錄取名單。
(二)第一階段錄取
1.民辦初中錄取。7月6日下午,錄取并公布錄取名單。①民辦初中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的,所有報名人員全部實行電腦隨機派位錄??;②報名人數未超過招生計劃數的,一次性全部錄??;③民辦九年一貫制學校在保證小學直升需求后,仍有余額且多余名額少于報名人數的,也采取電腦隨機派位方式錄取。
2.公辦初中錄取。7月3日至4日,公辦初中對報名學生進行線上資格審核。7月5日至6日,線下資格審查。7月6日下午,公布錄取名單。
(三)第二階段錄取
7月8日,公辦初中對返回施教區報名的學生進行現場資格審查,按照戶籍、房產與實際居住地一致優先原則排序補錄,學額已滿的由所屬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7月10日,公布錄取名單。
(四)特殊情況學生統籌安排。施教區審定需統籌安排的、未按時報名的、因學位不足無法接收的等特殊情況學生,7月11日至12日,到市(區)教育局指定地點辦理。
(五)錄取說明。按照招生錄取時序,所有學生一經錄取不得再選報其他學校。
三、市區戶籍學生公辦初中施教區確認辦法
(一)學生法定監護人有房產的
1.學生監護人戶籍、房產證與實際居住地三者一致的,按學生監護人的房產所在施教區,憑房產證確定入學的公辦初中。
2.學生監護人有多處房產的,按監護人戶籍落戶的房產所在施教區,憑房產證確定入學的公辦初中。
3.學生監護人有唯一房產,但與戶籍、實際居住地不一致的,按房產所在施教區,憑房產證確定入學的公辦初中。
4.學生監護人原房產已拆遷,異地安置但未取得房產證的,按安置地房產所在施教區,憑拆遷安置協議,確定入學的公辦初中。
5.學生監護人購買房產未取得房產證且沒有其他房產的,可以選擇在戶籍或房產所在地入學,但必須接受戶籍或房產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
6.學生父母離異的,按撫養權歸屬方的房產所在的施教區,憑房產證確定入學的公辦初中。
7.學生獨立擁有或與監護人共有房產的參照上述相關規定執行。
8.學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無全產權房產,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共有產權房產可作為就近入學依據,其他形式共有產權房產原則上不作為就近入學依據。
(二)學生法定監護人無房產的
1.學生戶籍隨父(母)戶籍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戶籍在一起且從未遷移過,并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戶籍所在的房產內實際常住,學生父母雙方均未有其他住房,持房管部門出具的無房證明,按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戶籍所在房產的施教區,憑房產證確定入學的公辦初中。
2.學生監護人原房產已拆遷,貨幣補償、確未購房的,按學生家庭的戶籍所在地施教區,憑拆遷協議和無房產證明確定入學的公辦初中。
(三)其他特殊情況
學生的戶籍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常住,其父母雙方均為不在本地的現役軍人(含武警)及公派出國工作的專家、技術人員,按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產所在施教區,憑房產證確定入學的公辦初中。
公辦初中初一年級招生,施教區內每一套合法固定住房,每三年內只能安排一名學生入學,同一家庭的多子女入學不受此限制。
公辦初中優先安排施教區內學生及其監護人戶籍、房產證與實際居住地三者一致的入學。對于監護人有房產、無同址戶籍和有戶籍、無房產,及其他文中未述及的特殊情況,如有空余學位能夠滿足的,施教區學校予以安排入學;學位不足的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到相對就近、學位空缺的學校。
四、外來經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辦法
符合條件的外來經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可自愿選擇民辦初中或實際居住地所在施教區的公辦初中。施教區公辦初中因學額限制無法全部接收的,優先安排證件齊全、有市區社保繳納證明、工作和居住時間長的隨遷子女入學,其余由教育行政部門在區域內學校統籌安排。
五、引進高層次人才及相關優撫對象子女入學
對入選市“雙創計劃”及以上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的適齡子女意向在市區初中入學的,按照市委、市政府《徐州市“555”引才工程實施方案》(徐委發〔2021〕15 號) 相關規定執行。對烈士子女、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員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子女、因見義勇為死亡或者致殘人員的適齡子女等優撫對象,按照相關要求落實政策。
符合條件的優撫對象必須于6月25日前分別向市人才辦、徐州軍分區、市應急管理局、市公安局等有關單位(部門)提交申請及證明材料,由有關單位(部門)審核并在一定范圍內進行公示后,交由屬地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因個人原因未在規定時間提交申請及有關材料,或未經有關單位(部門)審核認定并公示的,視為自動放棄。
六、有關學校招生說明
(一)從2021級初一新生起,根據個人志愿且按照規范程序錄取后主動放棄的和在初始注冊學籍學校就讀不滿三年的,中考時不享受指標生待遇。
(二)徐州市欣欣中學(徐州高級中學北校區)和科技中學施教區內的小學畢業生也可以選擇到徐州市第八中學報名。三校之間不得兼報。
(三)徐州市第三十四中學招收中石油管道二公司職工的學齡兒童。另外,在東到解放南路、北京北路,南到泉山區區界,西到金山南路,北到金山東路的范圍內,通過自主報名、電腦派位方式招收200名新生。
(四)徐州市第三十六中學招收中石化管道儲運公司和江蘇師大職工的學齡兒童。另外,在東到迎賓大道,南到泉山區區界,西到北京路,北到三環南路的范圍內和居住在銅山新區持有市區戶口的小學畢業生中通過自主報名、電腦派位方式招收120名新生。
(五)東到漢源大道、南到昆侖大道、西北到黃河故道范圍內,有新城區住房和同址戶籍的小學畢業生及符合條件的外來務工隨遷子女,2023年可以申請到新元中學或鏡泊路學校初中入學。
(六)各民辦初中要嚴格遵守國家及省市有關規定,在審批地教育機關或市教育局批準的范圍內進行招生,落實招生宣傳備案制。招生簡章和廣告備案郵箱為xzsywjyzsba@163.com。
七、工作要求
(一)所有公辦、民辦初中必須全面落實省教育廳“十個嚴禁”要求,嚴格按照規定時間、范圍、招生計劃和程序招生,堅決執行免試入學規定,全面清理取消不合規的入學證明材料,不得超出教育行政部門規定增設限制條件,拒絕或變相拒絕適齡兒童少年報名。各校要嚴格實行均衡分班,不得以分層走班等形式變相分快慢班。
(二)各學校要堅持正確育人導向,不得違規宣傳,更不得違規炒作。嚴格落實招生宣傳備案制,重要招生信息須經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后方可發布。要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通過校園網站、宣傳櫥窗、手機APP等向社會及學生家長公布招生信息、咨詢電話和招生范圍,主動接受社會監督。要積極做好新生報名工作,對學生家長提出的問題要耐心解釋,不推諉、不扯皮,切實維護教育形象。要做好輿情與風險防控,編制招生工作預案,扎實做好維護穩定、輿情引導等工作,確保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平穩有序。
(三)各學校要嚴格執行中小學教育收費政策和收費標準,規范教育收費行為,如實公示,不擅自增加收費項目,不得在學生錄取前收取任何費用。
(四)各學校要全面通過市“陽光招生平臺”實施網上招生,主動接受省招生平臺監管。嚴格執行學籍管理規定,按照“一人一籍、籍隨人走、終身不變”要求,所有學校要做好學籍注冊和管理,確保招生計劃、錄取名單、學籍注冊、實際在校就讀相一致,全面禁止借讀,不得擅自為違規招收的學生和違規轉學的學生辦理學籍注冊、轉接手續。對非電腦派位初中,多子女家庭有“長幼隨學”需求的,同等條件下優先接受轉學申請。
(五)市教育局將建立招生工作督查考核機制,對違規招生行為從嚴查處。市教育局招生報名工作咨詢、舉報電話:83711070(基教處)、83724931(督導處)、83723007(監審處)、83715579(高宣處)。各區教育(教體)局也要相應設立咨詢、舉報電話,加強對所屬初中招生工作的監督和管理,確保初中招生工作規范有序進行。
文字 | 李小委
一審 | 楊潔 李喬
二審 | 魏曉青
三審 | 李權